基隆市汽車輪胎商業同業公會104年度工作計畫草案



  [重要提醒] 103年01月01日起,未來汽車於定期檢驗時,如因胎紋深度檢驗不合格,

        公路監理機關將依規定責令於1個月內修復完善申請覆驗(即更換輪胎),

        車主應於1個月內完成輪胎更換並申請覆驗,屆期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

        覆驗仍不合格者,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第2項規定吊扣其牌照。



104年度工作計畫草案

1.會
  一、按時召開會員大會。
  二、按時召開理監事會。
  三、必要時召開臨時大會。

2.推行政令
  一、配合政府政策推行各項政令。
  二、配合政府響應愛國自強活動,發動各會員 參與各種紀念日之大會及一般社會活動。

3.健全組織 輔導工作
  一、 會務工作之興革,期使充分發揮本會功能、提升會員服務品質、促進會員團結。
  二、輔導會員合法經營,避免惡性競爭,以求本業繁榮共存。
  三、勸導未加入公會之同業業者依法加入本會組織。

4.編製  收支預算
  理監事聯席會議嚴格控制執行,避免浪費,審查通過;提請會員大會追認、審查通過後,
  報備主管機關備查。

5.會員服務
  一、解答本業有關之各項法令規章。
  二、印發會員證書,分送各會員。
  三、轉發會員本業有關文件。

6.會員福利
  一、會員之直系親屬婚喪喜慶慰問、會員子女獎學金。
  二、年度會員大會、贈送紀念品、摸彩獎品。
  三、配合政府改善社會風氣、舉辦聯誼活動,調劑會員生活情趣與身心健康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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